塞斯·诺特博姆 (Cees Nooteboom) 在遗忘抵达之前,狐狸在夜晚来临

读完诺特博姆的《狐狸在夜晚来临》,是十一月的一个深夜。

外面没有狐狸,只有风。可我还是下意识地往窗外看了一眼。好像那些逝去的人,真的会借着夜色回来,轻响,低语,微微喘息。

这本书的腰封上印着一句话:“狐狸总在我们左右,恍如梦魇纠缠。”读完整本书我才明白,狐狸不是什么具体的意象,它是记忆本身——在你以为已经平静的时候,突然窜出来,让你无处可逃。


最先击中我的,是《海因茨》。

一个叫海因茨的男人,荷兰外务部驻某港口的荣誉副领事,一个虚职,唯一的特权是可以在屋前挂上荷兰王室的盾徽。他是个快乐的人,又是个忧郁的人;他爱喝酒,酒最终毁了他;他活得像个海明威笔下的硬汉,站在崖顶跳水,在波涛汹涌的海面驾驶快艇,让朋友在船舷两边摔过来摔过去。

可就是这样一个人,因为爱人的逝去,把自己慢慢折腾致死。

故事里有一张照片。海因茨站在一群人中间,穿着黑色翻领衬衣,外套敞开,裤子皱巴巴。照片里还有他的第二任妻子莫莉,第一任妻子以缺席的方式存在。叙述者看着这张照片,试图想象一个不熟悉这些人的陌生人会看到什么。可他做不到。因为那条他戴着的苏格兰格纹围巾,瞬间唤起了整片整片的记忆。

“照片多么会说谎,”诺特博姆写道,“不但能召唤起死者,也能让你和多年前的自己面面相觑。”

我盯着这句话,发了很久的呆。

我们拍照片,以为是在留住什么。可照片留住的,从来不是那个人,而是我们看照片时的心情。五十年前的人在照片里笑着,五十年后看照片的人,已经哭不出来了。


《宝拉》是全书最让我心碎的一篇。它分成了两部分,Ⅰ和Ⅱ。

第一部分,是一个男人对着宝拉的照片说话。宝拉死了,可他还在和她说话。他说起他们共同认识的人,说起那些已经过完的一生,说起自己变老的感觉。他问宝拉:“回忆死者到底是怎么一回事?是的,我知道,这个问题得不到答案,也得不到我真正想问的那个问题的答案:为什么人越老,你的人生就越像是某种虚构出来的东西?很难说哪种更糟糕,是变老,还是死去,可你从未老过,我也从未死过。”

读到这里,我放下书,喝了一口水。

这就是诺特博姆厉害的地方。他写生死,写记忆,写失去,用的不是哲学论文式的语言,而是一个普通人在深夜会问自己的问题。这些问题没有答案,可我们还是会问。

第二部分更绝。宝拉自己开口了。

她的鬼魂被男人的思念召唤而来,开始回忆自己死去的那个瞬间。她说她看见了自己的头发,从来没有认真看过的头发,在那一刻变得那么清晰、那么有光泽。她说她被一种疯狂的自爱突然攫住——“好像我从来都没顾得上留意我自己是谁。那些年里,我错过了我自己,直到最后一刻,我才找到自己。”

我想起一个朋友说过的话。她说她最遗憾的,不是没有好好爱过别人,而是没有好好爱过自己。读宝拉这一段的时候,我忽然明白她是什么意思了。

我们活着的时候,总是在追逐别人,在意别人,为别人活。等到要死了,才第一次认认真真看自己一眼。可已经来不及了。


《最后的下午》里有一句话,被我抄在了笔记本上:“对于她,他死过三次:离开、死去、被她遗忘。”

这是全书最短、最狠的一句话。

我们总以为死亡是那个瞬间——心跳停止,呼吸消失。可诺特博姆告诉我们,不是的。真正的死亡,是遗忘。被爱过的人忘记,才是最后的、彻底的、不可挽回的死亡。

故事里的女人坐在花园里,看着柏树的影子爬过墙头。那个和她一起生活过几年、几年前夏天死去的男人,在这个下午,才真正死去。不是因为他停止了呼吸,而是因为她开始习惯他的缺席。当她的生活里不再处处是他的痕迹,当他变成一个可以被轻轻提起的名字,当思念不再像刀割而像一阵风——他就真的走了。

诺特博姆把这种感受写得那么轻,又那么重:“不过是像独自面对黑夜里激荡不已的大海,你能感受到那奔涌而来的气息,能嗅出气候变化的味道,能意识到它有多么像人的内心世界和命运的隐喻,也能感同身受,却永远都不可能说明这一切。”

是的,说不明白的。失去一个人是什么感觉?说不明白的。可你读到这里,就全明白了。


读完整本书,我一直在想那个书名——狐狸在夜晚来临。

它在《宝拉Ⅱ》里出现,是宝拉说的。她提到一个古老的信仰:狐狸是神的信使,是生者与死者之间的中介。狐狸在夜晚来临,我们听见它们说话,那是死者在对我们说话。

在现代社会,我们不需要狐狸了。我们不相信有中介,不相信死者还能和我们交流。对于现代人来说,死者是沉默的。

可这就带来了一个困境:在一个没有神话、没有仪式、没有中介的世界里,我们要怎么面对死亡?怎么接受它?

诺特博姆的答案是:文学。

文学就是那只狐狸。在夜深人静的时候,在一个人翻开书的时候,那些逝去的灵魂——海因茨、宝拉、还有那个在最后下午被遗忘的男人——会悄悄回来,和我们说一会儿话。他们告诉我们,死亡不可怕,遗忘才可怕。他们告诉我们,只要还有一个人记得,他们就还活着。


这本书里的故事,大都发生在岛屿和海边。地中海、利古里亚海岸、威尼斯、梅诺卡岛。诺特博姆一生游历,到过太多地方,见过太多人物。他把这些人都写进了书里,那些异乡客,那些漂泊者,那些“身在异乡为异客”的人。

他自己也是这样的人。父亲在二战中死于英国空袭,母亲改嫁,他被送进各种宗教学校,后来离家出走,做过海员,当过记者,一辈子在路上走。他知道漂泊是什么滋味,知道失去是什么滋味。

所以他写出来的东西,不是那种隔岸观火的同情,而是从骨子里渗出来的懂得。

《海因茨》的结尾,叙述者说:“当他们死去,你会悲哀,可关键在于,他们过世之前,你就已经一边笑话着他们,一边心生哀婉。那是些脆弱的人,受了伤害的傻瓜,拒不认命的女人,愁云惨雾的骑士,灾难包围的男人。”

这不就是我们每一个人吗?

脆弱,受了伤害,拒不认命,被灾难包围。可还是活着,还是笑着,还是在悬崖顶上站得笔直,然后跳下去。


书读完的那个晚上,我躺在床上,久久睡不着。

我想起那些已经从我生命中消失的人。不是死去,就是消失了。不知道他们在哪里,不知道他们过得怎么样,不知道他们是否还活着。我们曾经一起旅行,分享过彼此的感受,可后来,什么都没有了。

诺特博姆在《海因茨》里写:“你曾经认识的人会消失得无影无踪,这不奇怪吗?你甚至不知道此人是否还活着,尽管你们曾一同旅行,分享过彼此的感受。”

奇怪吗?不奇怪。这就是人生。

可这本书让我开始想:那些消失的人,偶尔还会想起我吗?如果有一天我死了,会有人记得我吗?会有人像宝拉的男人那样,对着我的照片说话吗?

我不知道。

诺特博姆也不知道。他只是把这些问题写下来,写成一个又一个故事。他说:“这就是结局吗?当然不是。这是真实的生活,毫无线索也没有情节。”

是的,真实的生活没有情节。我们只是在时间里漂流,从无到无。可在这漂流的过程中,我们爱过,失去过,记住过,遗忘过。这就够了。


如果你问我这本书好不好看,我会犹豫。

因为它不是那种一口气读完的小说。它像海,你得慢慢地走进去,让水漫过脚踝,漫过膝盖,漫过胸口,直到整个人都被那种忧郁的、咸涩的液体包围。有些读者不喜欢,说它太散,太飘,太没有情节。我能理解。如果你习惯了好莱坞式的起承转合,这本书会让你不知所措。

可如果你也曾失去过什么人,如果你也曾一个人在深夜想起那些再也回不来的日子,这本书会轻轻地抱住你。

诺特博姆不会给你答案。他只是坐在你旁边,和你一起看着那片黑暗的海,然后说:“你看,狐狸来了。”

夜已深。狐狸在夜晚来临。要记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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